巴黎公约允许您在第一份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其他国家就同一发明提交申请。

在专利合作条约下,PCT申请可将随后在其他国家提交申请的时间从12个月延长至约30个月。尽管PCT缔约国名单正在扩大,但并非所有国家都是PCT缔约国。例如,台湾不是PCT的缔约国。

一般而言,大多数国家的发明专利期限为申请日起20年。

美国专利期限延长

在美国,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专利权若获得联邦药物管理局(FDA)批准,专利期限可延长至20年以上。

一般来说,大多数国家的专利局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日起18个月左右公布。因此,如果申请人改变主意,并希望保密其发明,申请人必须在该项专利申请公布前撤回该专利申请。

专利申请审查主要根据以下三项准则:可授予专利的客体,新颖性和创造性。

可授予专利的客体

抽象概念/自然现象

要符合授予专利条件,所声称的客体不得是抽象概念或自然现象。如解决数学问题的智力过程便是一个抽象概念的例子。天然存在的(未改造的)DNA序列便属于一个自然现象的例子。

商业方法和软件结果

诸如管理投资组合的方法,进行商业活动(例如在线拍卖)的方法和货运的调度程序的业务方法,经常被许多专利局视为抽象概念,因此专利申请不获授予。

尽管如此,在撰写与商业方法有关的专利权利要求时以电脑程式为中心,有时候能巧妙地说服审查员。

软件发明也面临同样的挑战。然而,每年也有数十万件与软件相关的专利申请,可获得授予专利权。软件仍然是最活跃和创新技术领域之一,而且一般专利权人会发现软件专利非常有价值。

药物和医学治疗结果

基于公共政策,某些国家特别是中国和欧洲,禁止某些药物和医学治疗授予专利权。但,特定形式的专利权利要求仍然是允许的。

我们在撰写这些特殊权利要求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,从而增加了您独特而有价值的发明的可授予专利性。

新颖性

具有新颖性意味着要求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在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/优先权日前从未被出售,供销售或被任何人公开披露。

宽限期

美国提供一年的宽限期,如果有关发明在公开披露(由申请人/发明人本人)的一年内在美国提交专利申请,仍然有资格获得美国专利。

创造性

所要求专利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一定是非显而易见的。现有技术的简单组合被认为是显而易见,因此这样的发明不具有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创造性。另一方面,利用在某些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(即药品和化学品)的新用途/方法是可以获得专利权的。

我们可以协助您分析您的发明并提供最佳的专利保护方案。

外观设计注册的审查与专利申请相对简单很多,但外观设计仍然需要进行新颖性审查。换句话说,一个外观设计必须是新的设计,其总体印象必须与在先的外观设计注册不同。在先外观设计的拥有者可对您的注册外观设计请求无效宣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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